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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
报价单
货运单证
出口货物托运委托书
出口货物委托书(Shipping Order,SO)是货主和货代之间的简式运输合同,它代表了委托书人将货物出口的相关手续和事项授权给受托人的意愿。
工厂运输单
由工厂直接发运的货物,发运前制作的所发运货物的明细及装货、装箱清单。
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船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付给托运人的书面凭证。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契约证明,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
电放保函
电放保函(Electronic Release Guarantee)是指货主或其代表向船公司或货运代理提供的一种电子形式的担保,以确保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能够凭借提单副本而非正本提单进行货物的提货。在货主由于种种原因(如航期短、节省成本等)要求放弃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船公司或货运代理会要求货主出具电放保函,以证明货主自愿放弃正本提单,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空运单
空运单(Air Waybill,AWB)是承运货物的航空承运人(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并接受托运人空运要求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凭证,空运单不可转让,不是物权凭证,持有空运单并不能说明可以对货物要求所有权。
公路、铁路或内陆水运单据
保险单证
保险申报单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的单证。
保险单
商业单证
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方向进口方开列发货价目清单,是买卖双方记账的依据,也是进出口报关交税的总说明。商业发票是一笔业务的全面反映,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金额、包装等,商业发票是全套出口单据的核心,在单据制作过程中,其余单据均需参照商业发票缮制。
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PI)是一种非正式的发票,通常在交易初期或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发出。它用于向买方提供关于交易的详细信息,如商品描述、数量、价格等,以便买方进行资金安排或作为进口许可、外汇许可等申请的支持文件。
出口合同
出口合同(Sales Confirmation)是买卖双方在通过交易磋商达成交易后,双方加以确认的列明达成交易条件的书面证明,经买卖双方签署的确认书,是法律上有效的文件,对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佣金合同
佣金合同(Commission Agreement)是一种契约,明确规定了专业人员(如代理商、经纪人等)从交易中获得的佣金比例和相关事宜。
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 是出口商应进口国海关要求出具的一种单据,主要是用于进口国海关统计、核实原产地、查核进口商品价格的构成。
领事发票
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是出口商根据进口国驻在出口地领事所提供的特定格式填制,并经领事签证的特别印就的发票,主要为拉美国家所采用。
装箱单
装箱单(Packing List)用于说明出口货物包装细节的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货名、唛头、规格、数量、包装、花色、搭配、体积、重量等。
重量单
重量单(Shipping Weight)用于说明出口货物包装细节的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货名、唛头、规格、数量、包装、花色、搭配、体积、重量等。
报关/报检单证
委托报关协议
委托报关协议 ,就是代理报关委托书,是在海关进行进出口报关所申报的海关单证文件。
出口货物报关单
报关单预录入单是进出口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内容的重要依据。报关人员将其作为报关数据的来源与录入依据。
代理报检委托书
委托人委托代理报检单位办理报检事宜,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的书面证明。
出境货物报检单
法定检验商品出口报检时必须填制的申报单据。
产地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CO)由各地贸促会(CCPIT)签发。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主要是普惠制产地证书(FORM A)和各类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这些证书能使出口产品在进口国海关享受关税减免待遇。
金融票据
汇票
汇票(Bill of Exchange/Postal Order/Draft)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海关监管证件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3)
在进、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所列的两用物项和技术时,海关凭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并办理验放手续。
出口许可证(4)
国家针对某些产品出口的限制性许可证件。
濒危物种出口允许证(E)
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x)
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表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5)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5)是一种特定的海关监管证件,主要用于对输往特定国家(如美国、欧盟等)的纺织品实行临时出口管理。
关税配额证明(t)
关税配额证明(t)商品种类包括:1、农产品:小麦、稻谷、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2、工业品:尿素、磷酸氢二铵、复合肥等3种农用肥料。
检疫检验证书
作用:1.可作为履约、结算及进口国准入的有效证件;2.可作为议付货款的有效证件;3.可作为办理索赔、仲裁及诉讼的有效证件;4.可作为证明履约、明确责任的有效证件;5.可作为进口国海关征收、减免关税的有效证件。
品质证书
数量/重量证书
卫生证书
健康证书
兽医(卫生)证书
动物卫生证书
植物检疫证书
熏蒸/消毒证书
熏蒸/消毒证书是用于证明商品或包装用木材等已经过熏蒸灭虫或消毒处理的证书。
分析证书
生丝品级及公量证书
生丝品级及公量检验证书,是出口生丝的专用证书。其作用相当于品质检验证书和重量/数量检验证书。
了解这些单证知识以后,我们对外贸就有个清晰的流程概念了:
1.外贸洽谈前期,制作形式发票用于报价、交易参考或客户申请进口许可等。
2.交易确认以后,制作外贸合同。
3.准备交货的时候,制作商业发票、装箱单、核销单、报关单,申请商检放行单等报关出口。
4.报关后海关退返核销单、报关单的收汇联与核销联等。
5.交货付运后,得到三证三副提单。
6.制作、申办、整理客户所需的全套单据,如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产地证、受益人证明等等以收取货款。
7.凭收汇银行水单、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等办理核销与退税。
无论是否操作信用证,单据都比较重要。外贸单证通常是成套的,即根据客户的要求,相关的单证作为一套,用于交付、转卖和货款收付。单证制作的基本原则,是“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即单证制作符合信用证要求(在信用证操作时),同一套的单据间,在相同栏目的内容一致。比如,货物的数量,无论在发票、装箱单还是其他单据的数量栏中,填写都应一致,包括计量单位;在提单中显示了唛头(货物外包装箱上印刷的用于识别的标志符号),发票中就不能显示“N/M”(无唛头)。
此外,每份单据都会标明出具日期,而外贸操作中对各种单据的日期有相应的规定,要求签发日期应符合逻辑性和国际惯例。一般地,作为收款用的全套单据,日期以提单上的ON BOARD DATE为基准,来确定各单据的日期:
发票(INVOICE)日期一般早于所有单证;
装箱单(PACKING LIST)一般与发票同日,必须在提单日之前;
提单日(ON BOARD DATE)不能超过L/C规定的装运期;
保单(INSURANCE POLICY)的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不能早于发票;
产地证(C/O、FORMA)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
商检证(INSPECTION CERTIFICATION)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但也不能过早于提单日;
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 CERTIFICATION 等于或晚于提单日;
船公司证明(FORWARDER CERTIFICATION):等于或早于提单日;
汇票(DRAFT)日期应晚于提单、发票等其他单据,但不能晚于L/C的效期。
单据制作应从一开始就养成良好习惯。按照老外贸业务员的做法,交易确定以后,及时为交易归档,预先按照单据栏目整理出填制内容,如客户名址、货物品名描述等。具体制单的时候,直接调用即可,避免了临时打字的拼写错误可能。根据这个原理,市面上也出现了各种外贸制单软件,可预先输入资料,按照单证类别自动生成。
除了制单人为错误外,因为外贸过程中环节甚多,不同部门的操作中难免会有疏漏误差,或因情况改变而导致的错误。比如,原定出货100箱,也按照这个数量制作了商检和报关,可实际装运的时候发现仓库记录错误,实际发货量只有98箱,或者是在装卸过程中损坏了2箱等。对于这样的情形,可以视情况灵活处理。
信用证项下操作的,完全依靠信用证制单;非信用证的,根据单证交付的对象不同见机行事。因此可分为“将错就错”和“分套处理”两类方式。所谓将错就错,就是虽然与实际不符,仍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制单,因此赞成的影响另外与客户协商解决。比如,在货物短少的情况下,仍按照全数缮制单证。
所谓分套处理,就是根据单证交付对象的不同,分别制作内容不同的单证。比如在报关数量和金额与实际有误差的情形下,给海关的单证按照原报关资料,给客户的单证则按照实际的数量和金额缮制。如果提单上的数量与报关数量一致,则可略微调整单价,在总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减少总金额,使之符合实际收取的货款。
此外,因为报关等数据失误,导致实际收汇和报关金额不一致,会影响核销。一般的做法,在数额差别不大,比如2000美金以内,仍可以核销。亦可截长补智囊,把多收的钱弥补其他少收的钱,把帐目做平。最后,还有一个可能会犯的低级错误,单证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