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干货】海运提单中的BL和SO有什么区别?一文讲清
在国际海运物流中,提单(BL, Bill of Lading)和订舱单(SO, Shipping Order)是两个非常关键但性质迥异的单据。它们虽然都出现在货运流程中,但作用、法律效力和使用时机完全不同。理解两者区别,对于外贸从业者和跨境物流人员至关重要。
一、什么是订舱单(SO)?
1.定义
订舱单是发货人或其代理(通常是货代)向船公司申请预订舱位时提交的文件或电子数据。它是海运操作流程的起点。
2.主要功能
用于向船公司申请并确认舱位,包括船名、航次、装货港、目的港等关键信息;
是后续提箱、报关、装货等流程的操作依据。
3.签发方与时间节点
签发方:船公司或其代理;
签发时间:货物尚未装船前。
4.法律效力
不具备货物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效力;
仅作为运输安排的指令文件;
不可用于结汇、提货或转让。
二、什么是提单(BL)?
1.定义
提单是由承运人(船公司)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的一种运输凭证。它既是货物的收据,也是运输合同和物权凭证。
2.主要功能
物权凭证:持有正本提单者通常被视为货物的合法持有人,可据此提货;
运输合同凭证:体现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责任、义务关系;
结汇文件:在信用证交易中,提单是银行付款的重要依据。
3.签发方与时间节点
签发方:船公司或其指定代理;
签发时间:货物装船完成之后。
4.法律效力
提单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
可背书转让(指示提单)、用于质押贷款;
在国际贸易中,是资金与货权控制的重要工具。
三、BL与SO的关键区别
项目 | 订舱单(SO) | 提单(BL) |
---|---|---|
目的 | 安排运输、确认舱位 | 证明运输合同与货物所有权 |
签发时间 | 装船前 | 装船后 |
签发方 | 船公司/代理 | 船公司 |
法律效力 | 无货权效力,不可转让 | 有货权效力,可转让、结汇 |
使用阶段 | 操作初期(提箱、报关等) | 结算、提货 |
四、通俗理解:SO是起点,BL是终点
SO 就像一张“运输预约单”,启动了整个海运流程,但本身不代表货物归属。
BL 则像一张“货物房产证”,不仅是收货凭证,更是买卖双方结算和风控的关键文件。
五、风险提示
若发货人在尚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交出正本提单,可能导致“钱货两空”的严重损失。
相比之下,订舱单泄露的风险主要在于操作流程混乱,不涉及物权和资金安全。
六、操作流程举例
出口商向船公司申请订舱 → 提交SO;
船公司确认舱位 → 发放提箱单;
货物装船完成 → 船公司签发BL;
发货人将BL邮寄或通过银行提交给收货人;
收货人凭BL正本在目的港提货。
结语
SO和BL看似只是两份“单据”,却承担着运输操作与货权控制的不同职责。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尤其是涉及信用证结算、提货安排等环节时,提单的使用与管理直接关系到贸易资金的安全。外贸企业必须清楚二者区别,才能在操作中规避法律与商业风险,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