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单证全流程
今天分享外贸单证全流程给大家,希望大家早晚都能用到,能够有一点点帮助。
1.客户询盘:询盘又称作询价,客户在多数情况下只是询问价格,询盘的内容还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装运以及索取样品等。
在实际业务中,询盘只是探寻买或卖的可能性,所以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询盘不是每笔交易必经的程序,如交易双方彼此都了解情况,不需要向对方探询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则不必使用询盘,可直接向对方发盘。
2.正式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O(purchaseOrder)。
PO(purchaseOrder)采购订单的构成与作用:
基本信息:包含买方和卖方的详细信息,如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商品或服务详情:列出所订购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确保双方对交易内容有明确一致的理解。
交货条款:包括交货日期、地点(如FCA、FOB等贸易术语)、运输方式等。
付款条件:说明付款方式(如预付、货到付款、信用证支付等)和付款期限。
订单编号:便于跟踪和管理订单。
特殊要求:如包装、质量标准、认证要求等。
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
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
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
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6.3:如果是放账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下达生产通知是外贸中的关键一步,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能收到钱!收到钱!钱!
7.验货
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证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对于初入行的新人而言,单证员的职责相对明确,主要涉及文件准备、审核和整理等环节,这些工作贯穿于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具有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性强和要求高等特点,有助于新人快速熟悉行业规则和操作流程。此外,单证员的工作也较为稳定,不易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初期做外贸可以先做单证员。
9.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国际贸易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 简称商检,是指商品检验机构对卖方拟交付或已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
商品检验: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卫生、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测,并提供详细检测报告。
数量鉴定:核实进出口商品的数量是否与合同、发票等单证相符。
包装检验:检查商品的包装是否符合合同规定,适合长途运输和存储,满足进口国的包装要求。
残损鉴定: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商品残损进行鉴定,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归属。
10.租船订舱(以下是船务流程):
租船订舱是租船和订舱的合成词。租船订舱,在货物交付和运输过程之中,如货物的数量较大,可以洽租整船甚至多船来装运,这就是“租船”。如果货物量不大,则可以租赁部分舱位来装运,这就是“订舱”。
10.1.如果跟客人签订的合同是FOB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ING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1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1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11.安排拖柜:
11.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订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11.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11.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12.委托报关:在拖柜同时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报关所需的主要单证包括:
外汇核销单:用于出口报关,记录外汇收支情况。
出口合同:明确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发票:记录货物的价格和数量。
装箱单:详细列出货物的包装情况和数量。
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的授权文件。
其他证书:如出口许可证、商检证、配额证等,根据货物类型和目的国家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13.获得运输文件:
13.1.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补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13.2.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账单。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运杂费构成:
运输和装卸费 : 交货地点至工地仓库。
保险费:对货物的保险。
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统一费率计算。
出厂时没有包含的包装、包装材料费。
采购与仓库保管费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以设备原价为基础,按经验或规定的运杂费率估算。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x设备运杂费率
14.准备其他文件
14.1.商业发票:L/C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证,一般要提前20天办理。
14.2.一般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可在中国贸易促进会办理,要求低一些。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如果原产地证书要办理大使馆加签,也和发票一样要提前20天办理。
一般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C.O.是产地证的一种。一般原产地证C.O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14.3.装运通知:一般是要求在开船后几天之内,要通知客人发货的细节,包括船名,航班次,开船日,预计抵港日,货物及数量,金额,包装件数,唛头,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时L/C要求提供发送证明,如传真报告书,发函底单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时间内办理。
14.4.装箱单:装箱单作为发票的补充单据,详细列出了信用证或合同中关于货物包装的事项,方便国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时供海关查验核对。一般情况下,外贸企业可将相关内容添加在商业发票上,但当信用证有明确规定时,必须严格按其要求制作。
15.交单:
15.1.采用L/C收汇的,应在规定的交单时间内,备齐全部单证,并严格审单,确保没有错误,才交银行议付。
15.2.采用T/T收汇的,在取得提单后马上传真提单给客人付款,确认收到余款后再将提单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给客人。
15.3.如果T/T收汇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柜的,要等收款后再安排托柜。拿到提单后可立即寄正本提单给客人。
16.业务登记:每单出口业务在完成后要及时做登记,包括电脑登记及书面登记,便于以后查询,统计等。
17.文件存档:所有的文件、L/C和议付文件必须留存一整套以备查用。